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推动盂县龙华口水库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
  • 来源:政法处
  • 发布日期: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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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水资源保护   民生工程

  【要旨】

  针对盂县龙华口水库项目因移民搬迁遇阻,无法按计划蓄水验收问题,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推动搬迁难题短期内彻底解决,当地单一水源现状得以改变,有力保障了重大民生工程落地见效和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基本案情】

  山西地处黄河中游,水资源匮乏,阳泉市位于山西东部,是全省唯一长期无后备饮用水水源地的城市,用水问题是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关切。盂县龙华口水库位于盂县龙华河流域下游下社乡下庄村与会里村交界处,水域面积3平方千米,总库容3001万立方米,总投资4.86亿元,是山西省政府“兴水战略”应急工程之一,建成后将作为当地居民主要饮用水源和重要生态屏障。该水库工程于2008年5月开工建设,大坝主体于2012年12月封顶。按照《盂县龙华口水电站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实施细则》,位于水库淹没影响范围的盂县下社乡下庄村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安置完毕,但部分村民因不满意安置补偿条件等原因迟迟未能搬迁,工程难以推进,无法蓄水验收。同时,已拆迁房屋遗留垃圾和未搬迁村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污水对库区环境造成严重破坏,饮用水源地污染持续累积叠加,龙华口水库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难以发挥。盂县人民政府作为库区移民搬迁工作责任主体,存在不依法履职的情形,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较大侵害。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0年6月22日,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阳泉市院)调研发现,盂县龙华口水库因移民搬迁等问题,对当地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造成影响。同年6月29日,阳泉市院决定对该线索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将本案办理作为“河长+检察长”机制的探索实践。同年7月6日,阳泉市院向盂县人民政府公开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对盂县龙华口水库移民搬迁安置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完成搬迁安置任务,修复库区生态环境,实现龙华口水库足量蓄水,保障市民饮用水安全。公开宣告送达过程中,县政府承诺7月底前全部完成库区移民搬迁安置,8月底前完成库底清理工作。诉前检察建议书发出后,阳泉市院密切跟进,了解移民搬迁安置的困难阻力,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政策指引,多次会同行政机关入户开展释法说理。县政府统筹协调解决问题,于同年7月24日完成最后一户搬迁工作。

  2020年9月1日,盂县人民政府书面回复表明,库区内因历史原因久未搬迁的剩余村民已全部搬迁,房屋全部拆除,清理库底各类生活、建筑垃圾10万余吨,库区环境大为改善,为水库足量蓄水和有力推进阳泉饮用水后备水源调水工程奠定了基础。阳泉市院赴整改现场实地查看、跟进监督,证实涉案问题已整改到位。盂县龙华口水库被列入《2021年山西省重点工程和新开工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名单》,预计总投资20.3亿元。龙华口水库将取代娘子关成为阳泉市主要供水源,彻底改变当地单一水源现状,保障140万居民饮水安全。

  【典型意义】

  本案所涉龙华口水库是阳泉唯一后备水源工程,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当地生态涵养及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检察机关能动履职,通过公开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在跟进监督中协同推进治理,破解多年僵局,为改变当地饮用水源现状奠定基础,丰富了“河长+检察长”机制的司法实践,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得以充分彰显,是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的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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