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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水利局以“六项机制”为抓手,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来源:监督处 发布时间:2025-07-10 字体: [大] [中] [小]

  惠州市水利局始终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以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为抓手,构建了“职责清晰、标准明确、专业执行”的监管体系,通过“制度建章立制+专家技术支撑+工具实操赋能”等组合拳,全面有效推进水利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组建专家队伍,解决“谁来查”

  一是健全定期检查指导机制,局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每季度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确保监管工作“全覆盖、无死角”。二是组建专家队伍,组织市局属单位的中、高级工程师近30名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一支高水平、相对稳定的本土安全专家队伍并不断提升专家能力水平,嵌入局领导分片挂点检查组,提供专业服务,解决“谁来查”的问题。

  二、建立监管机制,明确“查什么”

  一是构建监管制度体系,制定惠州市水利局安全生产职责及工作规则,划分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职责清单;区分监管职责边界,厘清内部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避免监管重叠或遗漏。二是整编水利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指引及检查问题标准清单,明确监管职责、方式及工作流程,规范监管工作程序和内容,解决“查什么”的问题。

  三、强化理论实操,提升“怎么查”

  一是编纂水利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实操手册,从“方便、实用、可操作”出发,通过收录整理近年来安全检查的典型隐患问题图片并分类标注,注重图文适用易懂,为监管检查工作人员提供实用的检查指南。二是加强监管专家队伍的日常学习和定期培训,组建市级安全专家交流群,推介可供日常学习的专业公众号(如“每日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号),每位专家学员定期分享安全学习心得或转载分享文章,大家互学互动,提升安全监管业务能力,解决“怎么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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