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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水利局:做好水资源“文章” 赋能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03-22 来源:南方日报

  3月20日,国务院发布《节约用水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标志节水事业开启新篇章。

  回首清远市节水成效,“一增一减”十分亮眼。

  数据显示,2014—2023年,清远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5.7%,这是“增”;经济稳步增长的同时,全市用水总量不增反降,这是“减”。“一增一减”,是清远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效提高的直接反映。

  3月22日,“中国水周”活动启动,主题为“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今年是“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提出的十周年。

  回首过往十年,清远市水利局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奋力推动清远市水资源管理与节水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打造优质乡村水服务

  助力“百千万工程”

  游人如织,停车场爆满……年初,清远推出首批“水经济”试点项目,连州市马头陂水经济项目上榜,实际上,早在去年暑期,经过系统的水环境治理后,坐落在马头陂村的亲水平台已火出圈。

  马头陂村的火热是清远以水为媒助力“百千万工程”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清远市水利局立足乡村实际,下好治水护水“先手棋”,从饮水、用水、节水等方面不断推动乡村水服务提质增效。

  持续推动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2022年度,清远市水土保持责任制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2023年3月1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围绕管理办法的推进,清远持续推动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大水土保持治理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建设,依法强化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持续推进清远市水土保持率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成效显著。清远市水利局制定全市农村供水“三同五化”实施方案,着力打破城乡供水“二元”分割的局面,充分发挥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召集人的农村供水联席会议机制,将“三同五化”的一系列指标纳入年度河长制考核项目清单,抓实工程建设和县域统管工作。2022年—2024年,清远市规划实施78宗农村供水提质、提标工程,目前已完工项目47宗,完工受益人口达50.48万人。有力推动全市规模化工程覆盖人口比例从2022年初54%增加到73.7%,县域统管覆盖人口比例从37.6%增加到75%。

  农业节水效能持续增效。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是综合反映灌溉用水效率、农业节水水平的重要指标,已连续多年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十年来,清远市实施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区域规模化推广喷灌、微灌、低压管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大大提升了灌溉用水效率——

  连州市龙口灌区经实施改造,约1.53万亩农田灌溉条件有效改善,近3000亩垦造水田用水得到妥善解决;该项目建设成效摄影作品《渠相通,水相连》参加由中国水利文学艺术协会举办的“南水北调水网水务杯——水利粮丰·美丽灌区”摄影比赛获全国优秀奖。

  连州市兰管灌区经加固改造,打通农田灌溉从水源到田间的通道,解决灌溉用水“最后一公里”问题,1.02万亩农田灌溉面积得到恢复改善,帮助西岸镇菜心基地年均节省抽水电费上百万元。

  强化水资源管理

  提升用水“性价比”

  清远市不断强化水资源管理和调配能力。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产业布局中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

  不断强化水资源管理和调配能力。清远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产业布局中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通过节水抑制不合理的用水需求,减少水资源消耗,提升用水效率,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优化调整水资源布局以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数据显示,清远市用水总量从2014年的18.52亿立方米下降到2023年的17.01亿立方米,下降8.15%;万元GDP用水量从2014年的155.9立方米/万元下降到2023年的80.24立方米/万元,下降48.53%。

  扎实开展工业节水减排。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工业用水效率的重要指标。十年间,清远大力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加强工业节水改造和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业增加值从2014年的33.2立方米/万元下降到11.878立方米/万元,下降64.22%。实施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加大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力度。蒙牛乳业(清远)有限责任公司、清远市狮子湖高尔夫球度假俱乐部有限公司、广东广晟稀有金属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3家清远本地优秀节水企业,在2023年成功入选《广东节水行动优秀实践案例》。

  有效开展城镇节水降损、节水“开源”。通过制定《清远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实施方案》,采取多种措施减少市政供水管网损耗,降低漏损率,2023年完成城市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11.56公里,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为6.71%,达到省要求9.50%以下的目标。非常规水源利用是节水开源的重要抓手,2023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42.46%。

  完善供水管理体系

  以法治助力水治

  依法治水管水是治水兴川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清远聚焦水利立法、执法和政务服务环节,以法治保障城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方面,清远市高效落实《广东省农村供水条例》。该条例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以解决农村供水管理实践中的现实问题为导向,紧扣规范农村供水用水活动,维护供水用水各方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在强化城市供水服务水平方面,清远推出《清远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这是清远立法治水的最新成果。

  为进一步加强清远市城市供水质量管理,提高城市供水服务水平,清远市政府将《办法》列入2023年规章制定项目,将于2024年4月1日实施。

  近段时间以来,清远市对供水、二次供水缺乏地方性的具体规定。随着清远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企业对改进用水报装服务、降低使用费用、促进公平竞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这些要求实际上反映了人民群众对保障用水安全、提升供水服务质量、理顺城市供水单位与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的新的期盼。

  为此,《办法》应运而生。《办法》依据国家及部委出台的多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同时借鉴了天津、太原、重庆、昆明、长沙、广州、江门、珠海、东莞、韶关、河源、汕头等省内外地市已出台的城市供水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办法》分为总则、供水规划与设施建设、供水与用水、设施管理与维护、应急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七章,共计五十一条。

  目前涵盖的内容包括:明确各级政府及部门职责,优化城市供水管理工作,加强对城市供水全流程监管;解决城市供水专项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的制定、实施问题及新建、扩建、改建供水设施的问题;解决供水过程中水压、水质、水价、水费问题;解决供水设施管理与维护的问题;明确紧急情况下的城市供水应急管理规定等。

  这部全市范围内适用的地方政府规章,将为清远市城市供水管理与发展保驾护航,有望成为城市水治的重要动力。

  路虽远,行则将至。2024年,清远市水利局将在“十六字”治水思路的引领下,赓续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向节约用水要空间、向集约用水要发展。加快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以高质量的水资源管理利用助力清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