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市委书记、市总河长刘吉,市长、市副总河长温金荣共同签署惠州市2024年第1号总河长令,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深入开展水塘河道清淤工作。
总河长令指出,利用冬春时节组织群众开展水利设施修葺和清淤疏浚,保障来年春耕灌溉和防洪度汛,是中华民族传承千年的优良传统。全市上下要进一步弘扬优良传统、广泛凝聚民心共识、大力培育文明乡风,把开展水塘河道清淤工作作为冬修水利的重点,全力以赴深入开展好水塘河道清淤工作,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保护水生态质量、增强防洪排涝能力,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总河长令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全民动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特别是驻村第一书记真正当好“领头羊”;进一步带动人民群众增强主人翁意识,使其成为清淤工作的主力军、参与者和受益者;进一步抢抓春节前后外出人员返乡过节这一节点,广泛发动和鼓励热心公益乡贤,春节回乡村民、大学生,志愿者,民兵组织,社团组织等积极参与;进一步营造更加浓厚的“人人出力清淤泥、个个建设美家乡”社会氛围。二是要进一步深入施行分类精准推进。以改善水环境和人居环境为目的,深入开展农村水塘、房前屋后小微水体、渔村港池清淤;以提高沟渠输排水能力为目的,深入开展农田灌排沟渠杂草和堵塞沟渠的淤泥、石块等杂物清除;以保障来年正常运作为目的,深入开展高标准农田、灌区骨干渠系等农田水利设施的清理和维护;以恢复行洪排涝能力和水体自净能力为目的,深入开展城乡内河涌、河道清淤。结合“百千万工程”和绿美惠州生态建设等工作,开展“村头水塘我来清”“农田灌渠大家清”系列活动。省“百千万工程”首批典型县镇村,要作出典范。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加强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动态评估和政策支持。三是要进一步深入组织科学规范实施。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科学合理选择清淤方式,依法依规加强全过程管理和清淤疏浚物资源化利用。严禁乱堆乱放淤泥,严禁借清淤名义非法采砂。
总河长令强调,全市上下要以更高站位、更大决心、更强担当,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以功成有我的使命感,撸起袖子加油干,为提升惠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农业生产要素保障能力、人民群众生活福祉,贡献应有的力量,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为“百千万工程”、绿美惠州生态建设添砖加瓦!
自去年汛期结束以来,惠州充分利用冬春时节开展水塘河道清淤,截至1月底,共完成165个水塘、570.82公里农田灌排沟渠、172.75公里河道清淤,清淤量累计约299.6万立方米,改善农田灌溉面积4.88万亩,提升259公里河道行洪能力,惠及群众72.9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