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塘河道清淤专题
江门:全面开展水塘河道清淤工作
  • 来源:南方+
  • 发布日期: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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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市积极开展冬修水利及水塘河道清淤工作,迅速动员部署、摸底排查、制定方案、分类推进,持续为水塘河道“通经畅脉”,保障行洪安全、助力春耕生产,目前已清淤达88.56万立方米。

  据悉,每年的11月至来年汛期前是冬春水利建设黄金期,开展水塘河道清淤,全方位摸查淤积严重、排水不畅、功能减退甚至丧失功能的农村水塘、房前屋后小微水体、农田灌排沟渠、城乡内河有关河道淤积情况,动员各方力量开展清淤工作,是保障来年春耕灌溉、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确保河道行洪安全的重要举措。经排查,江门市现阶段需清淤水塘个数792个,面积约306.67万立方米;需清淤农田灌排沟渠长度180.31千米;需清淤河道长度228.93千米,目前预计需清淤总量约为322.13万立方米。

  江门市将清淤工作列入市委督查督办事项,并制定水塘河道清淤工作方案,明确宣传、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城管、财政等部门和各县(市、区)工作职责,压实层级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在推进清淤过程中,江门市突出分类实施清淤、突出典型带动清淤、发动群众清淤和多措融资清淤。

  在分类实施清淤方面,各地以改善水环境和人居环境为目的,对农村水塘、小微水体、渔村港池和市政公园水体进行清淤;以提高沟渠输排水能力为目的,对农田灌排沟渠进行清淤;以恢复行洪排涝能力和水体自净能力为目的,对城乡内河涌、河道和水利工程进行清淤。

  在典型带动清淤方面,选取列入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首批典型县镇村名单的1个县(鹤山市)、6个镇(街)、60个村率先启动、做出典范,以点带面,加快推进清淤工作有序开展。

  在发动群众清淤方面,印发《关于开展冬春时节开展水塘河道清淤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畅通群众参与清淤工作渠道,同步开展“村头水塘我来清”“农田灌渠大家清”系列群众清淤活动等,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人民群众成为清淤工作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在多措融资方面,江门市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综合利用省级补助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社会资本推进清淤工作,同时鼓励发动乡贤支持家乡清淤工作,积极筹措资金和清淤设备,形成全民清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