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袁海生 谈安全生产
  • 来源:监督处
  • 发布日期: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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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揭阳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袁海生


  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6月16日为“安全宣传咨询日”,主要针对生产经营场所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突出问题,聚焦“畅通生命通道”开展相关系列活动。揭阳市水利局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开展针对性强、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在真正学懂弄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基础上,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筑牢揭阳水利安全生产防线。结合我局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下面我谈谈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体会。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广东省65条和揭阳市75条具体措施,坚持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推进安全宣传教育,推动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政府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责任制度,结合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推进水利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落地见效,牢牢守住水利安全生产底线。

  二、强化责任担当,当好第一责任人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局研究完善修订《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双重预防机制等配套制度。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发挥带头作用,团结各位班子成员,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加强学习,做到理论上学深,思想上悟透。近年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为主线,抓牢“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直接责任”等责任链的管理和考核,实施“谁管理、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安全责任保障和考核体系,把各项安全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把水利安全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维护好水利事业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

  首先,要充分认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旗帜鲜明提出“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理念,而且强调这个观念一定要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站稳人民立场,践行为民情怀,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揭阳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提质增效。

  其次,要认清严峻形势,扛稳政治责任。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2024年来,安全生产事故仍时有发生,我们要深刻吸取潮州市饶平县“4·15”较大火灾事故、东莞万江“4·4”护理院火灾事故、南京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等典型事故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任何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扛起政治责任,守住安全生产的底线和红线。近年来,我市水利工程建设规模逐年增长,工程建设任务重、时间紧;全市水利运管单位大部分面临管理人员不足与资金紧缺的局面,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我局加强行业安全监督指导,协调好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市级监管与属地监管的关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制订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取得了零事故、零死亡的成绩。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提升保障能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

  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等责任要求,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议事内容来研究、统筹、协调、部署和落实,做到管理常态化、工作规范化、执行深入化。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加强形势研判,强化监测预警。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不断创新措施和管理办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责任书,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

  (二)突出安全治理,加强水利重点领域管控

  一是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对照《广东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水利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粤水办监督〔2024〕7号),我局制定印发了《2024年揭阳市水利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要点》《揭阳市水利局2024年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等监管制度。统筹局水利督查队伍,协调综合监督与专业监督、市级监督与县级监督,开展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工作。并于每年年初组织对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分门别类解决专项治理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在全市水利行业开展以隧洞开挖、深基坑顶管、高边坡、围堰、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承重支撑模板、跨河沉管、导流截流等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建设项目为重点的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动态掌握全市危大工程底数,进一步加强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执行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查处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压实责任、细化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加强安全监管,及时掌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落实情况,督促辖区内有关单位认真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同时,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是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警示约谈机制。对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到一般隐患立查立改,不能立查立改的隐患要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及时完成整改。对不能及时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严格落实水利工程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实行排查、上报、挂牌、治理、核销“闭环式”管理。

  四、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虽然我市水利安全生产保持良好态势,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全市水利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些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投入经费不足,管理措施不得力,工程建设、运行管理风险隐患未彻底排除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整改为目标,以问责为抓手,增强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举一反三和问责警示的能力,以强有力的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问题,筑牢水利生产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围绕“两个根本”,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理直气壮、从严从实,责任到人、标本兼治,如履薄冰、守住底线”,继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保持慎终如始、久久为功的态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促进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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