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
  • 来源:监督处
  • 发布日期: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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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6月7日,光明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到某工程作业点进行检查,发现该项目未按规定在沟槽(开挖深度超过2米)周边设置临边防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2023年6月8日,光明区水务局行政执法人员就以上检查情况到该作业点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项目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吴某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为。2023年9月15日,光明区水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对吴某违法行为作出人民币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