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湛江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带着深厚的为民情怀,对安全生产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刻论述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红线、安全发展战略、安全生产责任制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作为湛江市水务局主要负责人,我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在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中的突出地位,深刻认识做好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深刻认识我们肩负的重大责任,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措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有效防控各类风险,确保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保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平稳态势。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守安全红线
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和安全责任党政同责,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新标准。我局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局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逢会必提安全生产,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市水务系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水利大讲堂之水利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监管执法人员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湛江市水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班等,每季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以实实在在的案例、血的教训作为警示教育,基本做到水利行业全覆盖,切实强化全员安全意识。随着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的全线正式开工建设,我市进入水利投资建设规模最大的历史时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面临全新挑战,我们将进一步从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抓好抓实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实践,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政治责任扛在肩上。
二、完善责任体系,压实监管职责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本人作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以建立严密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为目标,通过安全组织机构内部横向、纵向延伸,在全市水利系统上下构建起安全生产监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真正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的齐抓共管局面。切实发挥局安委办的重要作用,坚持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织密监管网络,增强监管合力。完善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和执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落实和应急预案。
三、坚持预防为主,实行闭环管理
安全生产是个系统工程,涉及人人、时时、处处,一些老问题、新问题不时出现,只有提高政治站位,不厌其烦地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才能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以来,我们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各时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增强检查实效,组织开展了水利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岁末年初水利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全国“两会”期间、“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督导检查等,切实加大重点领域、重要时段、关键环节安全隐患排查管控的力度。目前正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各科室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定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跟踪处理,组织制定工程隐患排查监督检查任务清单、隐患和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清单、复查验收清单,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管理。
四、完善管理制度,巩固长效机制
当前,我局已制定了《湛江市水务局贯彻落实“国15条”“广东省65条”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从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等九个方面,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红线意识,为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以落实责任和完善管理制度为抓手,以强化风险管控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标准化和基础能力建设为保障,狠抓水利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重要时段安全监管,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纳入各级水务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述职、年终考核和绩效评价指标,加强考核巡查、警示提醒、挂牌督办,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