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 | 珠水许可〔2017〕21号 | 珠江委关于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取水许可申请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 | / | / | 2017年5月16日 |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 |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任务是从珠江三角洲网河区西部的西江水系向东引水至珠江三角洲东部,解决广州南沙区、深圳市、东莞市的城市生活生产缺水问题,提高供水保证程度,并为香港、番禺、顺德等地区提供应急备用供水条件。项目取水水源为西江干流,取水口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西江干流的鲤鱼洲岛,供水范围为广州市南沙区、深圳市和东莞市。近期设计水平年2030年,远期设计水平年为2040年,设计供水保证率97%,设计取水规模80立方米每秒。2030年多年平均取水量为13.82亿立方米,南沙区、深圳市、东莞市取水量分别为4.51亿立方米、7.44亿立方米、1.87亿立方米;2040年多年平均取水量为17.87亿立方米,南沙区、深圳市、东莞市取水量分别为5.47亿立方米、8.92亿立方米、3.48亿立方米。 | 项目取水水源为西江干流,取水口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西江干流的鲤鱼洲岛,供水范围为广州市南沙区、深圳市和东莞市。近期设计水平年2030年,远期设计水平年为2040年,设计供水保证率97%,设计取水规模80立方米每秒。2030年多年平均取水量为13.82亿立方米,南沙区、深圳市、东莞市取水量分别为4.51亿立方米、7.44亿立方米、1.87亿立方米;2040年多年平均取水量为17.87亿立方米,南沙区、深圳市、东莞市取水量分别为5.47亿立方米、8.92亿立方米、3.48亿立方米。本项目新增取用水量超出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其中广州市南沙区、深圳市和东莞市2030年用水总量分别超出控制指标0.5亿立方米,2.54亿立方米和0.41亿立方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复函》(粤办函〔2017228号)已落实广州南沙区、深圳市和东莞市2030年用水总量指标,满足用水总量控制管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