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中山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宇健
2021年9月1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这是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里程碑事件,反映了国家在推进国家安全治理方面越来越规范和成熟。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是在深刻的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一是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安全生产事故仍旧多发,尤其是如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2019)等特大安全事故。暴露出的一系列安全生产问题。二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探路”完毕,提供了安全生产现实基础。三是国家应急部门等的设立调整。四是不断发展而带来的新行业、新组织和新的管理模式的涌现。以上这些都需要健全相关的安全生产立法,以缔结全面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适应现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新形势和新要求。
新安全生产法的深刻背景决定了它必然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与时俱进的特点。比如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明确安全生产“双机制”的建立健全要求,明确风险分级和重大隐患管控要求,明确安全生产失职处罚和法律责任追究等等,这其中给我最为深刻的感受的就是明确写入了“三管三必须”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这不是一句安全生产口号,实质上它是一份关于安全生产的精要式的责任清单,对自上而下的各级各部门各生产单位就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职责分工,是要集中明确和解决对于安全生产问题我们的行业主管部门、业务科室和生产经营单位“要不要管”的问题。三个“必须”,将安全生产与行业监管、与业务管理、与生产经营“捆绑”在一起,集中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以及对各级部门和单位要肩负起安全生产责任的深刻要求。
要践行好“三管三必须”,就需要我们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
一是压实自身责任。行政监管部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要严格执行国家十五条措施、省六十五条具体措施,扎扎实实的部署组织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敢于做安全生产“领头羊”,督促指导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创安全生产新的监管格局,以生产安全保发展,促发展。业务管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甲方责任,肩负甲方安全使命,注重发挥业务专业管理优势,提升管理水平,通过加大安全生产经济投入,严格审查安全生产作业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跟踪落实隐患整改等多种方式保障业务领域生产安全稳定形势。生产经营单位要压实一线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源头安全管控,强化安全宣传教育,保证生产操作规程的执行,要妥善为从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做好应急准备,全面构建安全有序的生产经营环境。
二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要秉承务实之风,坚决杜绝走马观花式的形势过场,以积极有效的工作方法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开展。要严格有序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依靠工作台账等方式,摸清所有的生产经营作业隐患点,根据危险程度分级排序,强化重大隐患优先整改,逐步实现隐患清零和风险管控。同时坚持动态滚动更新,形成常态化检查整治机制;要强化日常生产作业安全管理,要深入对标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准则和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举措,保证规范性和专业性的生产作业落实在每一个日常;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从加强各级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上做文章,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宣教作业操作规程、线下安全展览等方式,提升有关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和生产作业技能,促成安全思想占领头脑,推进安全关口深度前移;要强化安全演练和应急管理。要通过实景模拟生产作业事故情况,有序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切实检查预案可行性和有效性,健全完善有关应急组织管理举措和程序,提升应急响应效率和救援水平;要加大安全投入,保证各项安全工作措施得到有力贯彻落实。
总之,安全无小事,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也让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成为遵法、守法的必然。只有我们每个人以谨慎端正的工作态度,扎实有效的工作方法,以“第一责任人”的主人翁精神,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才能真正织就一张牢不可破的“安全生产网”,推动形成全社会生产经营稳定安全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