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水利局局长 王作青 谈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

来源:监督处 发布日期:2022-06-21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 

全面提升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江门市水利局局长 王作青


  今年6月是第21个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月的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2021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定,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为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我们必须要不断增强底线思维,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树牢安全生产法治观念,严格责任落实,将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和广东省安委会65条具体措施落实落地落细,依法推进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江门水利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一、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坚决扛起政治责任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将其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刻阐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新安全生产法全面准确地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转化为了法律规定,为我们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

  江门是水利大市,水利工程众多,有各类型水利工程7509宗,约占全省的十分之一,水利安全生产管理风险点多,责任重大。强化安全生产依法管理,是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根本举措。我们必须着力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坚守法律准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把安全生产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守安全底线,切实担负起、履行好“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

  二、突出责任导向,压紧压实领导、监管、企业主体“三个责任”

  一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分析研判,强化精准施策,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着力解决好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领导要带头履职尽责、谋划部署、深入一线、解决问题,以实际行动当好表率。分管领导要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负责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负责。专职安全管理机构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梳理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清单,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具体的部门、岗位和人员,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定期对各方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督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落实落地。 

  二要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在“预防”二字上做文章,下大力气研究解决好如何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安全防范。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明确各级责任人的监管职责。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完善监管体系,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加强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的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安全生产专项巡查,进一步压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责任、要求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治不彻底等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发生责任事故的,要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严厉查处;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问责。

  三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安全生产责任链条中,企业主体责任是最中心、最关键的一环,同时也是最薄弱的一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确保企业真正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严格安全监管执法,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加大铁腕执法、重拳出击力度,倒逼企业扛起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倒逼企业管理者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要从严从重打击水利生产经营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安全生产问题上决不能有丝毫怜悯之心。追责问责一定要准要狠,让规章制度长牙带电,让违法违规企业有切肤之痛、“长记性”。 

  三、强化工作举措,推动江门水利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落地见效 

  一是全力打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战。纵深推进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行动,对梳理辨识管控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进一步深入细致排查,科学分析,全面加强防、管、控措施,确保管控到位。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行动,聚焦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等重点领域,逐一摸排情况、逐一采取措施,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实行闭环管理,严格执行跟踪问效,坚决防范和化解水利工程安全风险。 

  二是加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一步筑牢安全防控体系,健全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加强水利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普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危险源辨识管控的方法。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提高风险感知的敏锐性和精准度,下好风险防控先手棋。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辨识出的危险源在安全生产监管系统上报送。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督查考核,将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状况评价指标和年度水利改革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三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要强化执纪问责,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着力改进监管执法不严的问题。运用好《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加大对项目法人及参建单位违规信用惩戒,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单位,采取警示约谈、信用评价、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方式进行惩戒,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要责令停工整改,持续保持严管严治高压态势。要加强事故后的严查重罚力度,对发生事故的项目和企业,按照事故等级,依法对涉案责任主体进行严惩,采取停工整顿、限制进入广东水利建设市场等惩戒措施,做到“处罚一单,警醒一片”。

  四、夯实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五邑行”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正反面典型案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积极参与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答题等活动。充分利用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宣传报道水利安全生产政策信息,营造良好氛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把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巡查、检查的必查内容,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要及时收集整理水利工程失事案例,组织汇总编制干部教育培训教材,以案示警、以案释法,做到警钟长鸣,不断树牢水利安全意识,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管理。加快制定《江门市水利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切实履行局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推动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全员安全责任闭环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化全员全岗位全覆盖、全过程追溯。加强监督考核,强化“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机制,督促各级各类责任主体履职尽责。

  要持续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引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标准化成果在水利行业表彰、信用评价等工作中的应用。

  四要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工作,提高全市水利行业应急处置能力。 

  水利安全生产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抓细抓实抓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和重大敏感突发事件的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以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