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水利局局长 赵颖 谈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

来源:监督处 发布日期:2022-06-21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当好第一责任人,安全发展“三线”齐发力,保障水利高质量发展

佛山市水利局局长 赵颖


  佛山市水利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持“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下好安全防范“先手棋”,聚焦水利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消除水利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水库、水闸、堤防工程安全运行状况总体状况良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高度重视安全发展红线

  一是持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学习,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扎牢底线思维,筑牢水利安全生产思想防线。全局上下深入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省安委会“65条措施”和省水利厅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文件,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事关水利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必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断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带着对事业和生命敬畏的感情抓好安全生产,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二是持续对照查找安全生产问题,定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对照各类文件或通报材料自查问题,并结合水利工作安全生产特点,坚持开好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深入研究分析防汛与城市安全、防旱与供水安全、水利工程建设与安全、水管单位管理与安全等安全生产形势及存在问题,谋划部署阶段安全生产重点任务。

  二、切实压实责任体系,全面守好安全发展防线

  一是全面压实水利部门的监管责任。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强化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作为重点,作为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力促理顺安全监督科室及其他业务科室间的安全生产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形成覆盖全局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强化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关键环节及汛期、重大节假日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监管,用足用好执法检查、约谈通报、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有效手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切实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是不断强化基层水利部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水利安全联合执法、下沉式执法机制,推进市、区、镇街水利行政执法队伍联合安全巡检,实现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全覆盖,通过专兼职、第三方技术单位提供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强基层监管力量。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是省重点项目,我局高度重视工程安全监管工作,除强化市级督导检查外,指导顺德区水利部门组建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组,邀请专家共同对工程开展分片安全生产巡查超200宗次,对发现涉及危大工程、施工用电、特种作业、龙门吊、货梯等隐患已督促完成整改。

  三是督促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我局督促和指导全市范围内从事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健全机制,惩戒失信和激励守信企业,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管理;引导媒体走进佛山第一家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和一处在建的水利工程,通过网络直播,展现佛山水利工作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向市民宣传“惜水、爱水、节水、护水”的生态意识。

  三、强化风险管控,有力保障安全发展底线

  2022年,佛山水利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强化风险防控,准确把控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一是严格施工安全。加强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全时段、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强化重大水利工程监督检查和安全巡查,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和管理,紧盯在建的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有限空间、动火等高风险作业项目。严厉打击水利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督促施工单位将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统一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严查严管抢进度、赶工期、盲目招工、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恶劣天气违规强行施工,严防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我局已启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成立局内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小组,配备3名及以上安全专家全程参与,下沉生产经营单位一线现场指导。目前,已检查13宗工程,要求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61条隐患。

  二是加强度汛检查。今年汛前检查,我局先后派出安全生产督导组,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重点排查高明区峰江电站挡水堰坝、压力管道(压力钢管)、闸门等构(建)筑物和金属结构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要求汛前施工滞后、不具备原堤标准防洪能力的2宗在建水利工程复堤停工。当前汛期,加强在建水利工程督导检查,对9宗破堤度汛工程进行多轮检查。同时,强化涉水工程监管,要求各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安全度汛主体责任,及时撤离受洪水影响的人员或影响行洪的物料设施,确保度汛万无一失。

  三是突出运行安全。严格水库运行监管。全面落实好水库安全度汛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和预测预报、调度运行、应急抢险“三项措施”,加强水库的调度运行监管,强化病险小型水库的安全度汛措施,确保安全;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加强水利工程、山洪灾害点、供排水处理设施、水电站运行安全、消防等风险防控,加强堤防水闸安全管理等现场指导,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阶段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对水利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形成安全风险和隐患问题台账。截至2022年5月,我市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中,水利工程危险源已填报3509条,填报率为90.91%,无重大危险源,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为95.31%,无重大隐患。我局将坚决落实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抓紧整改到位、及时销号;应急响应期间紧盯重点水利工程巡查管理。各级水利部门加密对水库、闸站、重点堤防等水利工程的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做到抓早抢小。

  四是保障防洪安全。持续排查整治防洪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水库大坝、堤防险工险段、穿堤建筑物、闸门及启闭系统、供配电系统等重点部位和环节防洪风险隐患,严密防范“小隐患”酿成“大事故”。结合汛情监测预警,科学合理调度,有效突出“人防”,高度重视“技防”,大力补齐“物防”,强化部门“联防”,紧盯高水位和暴雨区河道、水库等水利工程,保障城市安全和城市功能正常运转。

  安全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佛山市水利局将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省水利厅工作部署,时刻牢记自身的责任使命,切实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全力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