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水利局局长 刘涌辉 谈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

来源:监督处 发布日期:2022-06-21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惠州市水利局局长 刘涌辉


  近年来,惠州市水利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力抓好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推动水利安全发展。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单位“一把手”而言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义务。就如何当好第一责任人,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我主要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强化红线意识,树牢安全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我们必须要深刻学习领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健全最严格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依法治理,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观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坚守安全红线底线。二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筑牢安全防线。当前省内外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惠东县“12·30”亡人事故、清远市佛冈县“1·23”火灾事故等一系列事故警示案例,再次警醒我们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严峻。要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深入分析研判各类安全风险,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掌握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现状,督促和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管控措施,坚持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不误。三要加强理论学习,夯实安全生产理论知识,时刻绷紧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红线。我局结合政治要件学习,基本做到每月学习安全生产理论知识,坚持用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根据省水利厅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部署,我局制定实施了《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通过广泛发动,积极开展“一把手”谈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丰富多样的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在全市水利系统收到较好效果,提高了广大水利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心,有效促进各项安全措施进一步落实。针对行业实际,组织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并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应急救援演练,努力提高安全生产实操能力。

  二、压实安全责任,筑牢安全防线

  安全生产,责任重大。没有安全,一切发展成果都将是空中楼阁。我们要以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筑牢安全防线。我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制定了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落实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以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较大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为核心目标。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水办监督〔2020〕27号)部署安排,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强化水利行业安全风险管控,加强检查督查,突出重点时段、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安全监管,完善长效机制,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全市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与此同时,我局结合《惠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水库、水闸和堤防工程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惠水运管监督函〔2022〕13号)等专项部署,对全市水库、水闸、堤防、小水电工程运行开展安全风险排查。经检查,水利工程运行总体平稳,水库大坝、溢洪道、放空设施等关键部位安全可控。水库“三个责任人”“三个重点环节”落实到位。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机制基本落实到位,水旱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得到较大提升。抢险物资储备、抢险队伍、信息化系统配置和运行管理基本得到保障。

  当前,我国南方地区陆续进入主汛期,强降雨频繁,极易引发山洪、泥石流、城市内涝等灾情,水利安全生产形势复杂。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我们将进一步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根据新的《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市部署要求,通过签订责任书等途径进一步压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责任。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回头看”复查,组织督促各级各有关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多措并举,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水利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最终还需“落地”,只有持续开展“监管检查,发现问题,治理整改”,实现问题隐患的消除,做到问题闭环,不断持续循环。我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用实际行动当好第一责任人。

  一是全力做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逐项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硬措施,建立健全水利安全风险隐患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强化在建水利工程、小水库、小水电站、病险水库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安全监管。要健全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监管体系、责任体系、标准体系,全面做好防汛查漏补缺发现问题整改,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我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按照《惠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惠水运管监督〔2022〕44号)部署安排,进一步深入细致排查各类风险点、危险源,跟进督促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向好。

  二是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信息上报。我们按照省水利厅和市安委办工作要求,坚持做好安全生产信息上报工作。目前,虽然我市水利行业总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但安全生产重在预防,我们将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做到监管与巡查双管齐下,结合日常的业务开展,采用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手段及时发现问题,灵活运用月报督导、上门帮带、警示约谈等各种手段督促解决问题,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预防和风险管控。提前预判,科学分析,及早处置,消除风险。

  三是扎实抓好水利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一方面,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实现常态化和制度化,定期或不定期对水库大坝、河道堤防、泵站及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等进行安全检查,规范检查记录和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另一方面,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局属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督巡检各项制度,发现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不规范的,及时发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项目施工安全。

  四是全面应用好信息化安全监管。充分发挥好信息监管系统在水利安全生产领域的作用,结合我市水利安全形势,运用好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水利工程动态监管系统、全国大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监督平台等信息平台,对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及早进行精准预警、专项治理。加快智慧水利建设,用大数据发现和监管系统性安全问题,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安全风险处置能力。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如履薄冰”的态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确保水利安全生产、生产安全,营造安全的环境氛围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