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为东江流域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党委副书记 林旺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6月10日修订通过,由原来的97条修改为114条,增加了17条,修改了70多个条款,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定,突出了安全生产的“超前意识”和“预防为主”的理念,明确了“有效预防”才是安全管理工作的最高境界。近期,本人通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内容,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单位高质量发展。现就安全生产工作浅谈几点体会:
一、带头学法,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红线意识底线思维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反复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求各级党委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生产理念。“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中分工负责的原则,也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深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的必由之举。这就需要我们以清醒的政治头脑,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通过深入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不可突破的底线,坚决杜绝一切的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切切实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抓到位。
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这项工作,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对安全生产工作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要坚持“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把好中心工作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关,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把安全责任、安全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二、带头守法,强化规范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制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重要体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破解难题是题中应有之义。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入手,紧紧抓住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的有利时机,通过强化规范建设,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切实当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守护人。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抓好安全生产,关键在领导,重在落实责任。结合我局实际,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就要紧抓领导责任,强化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落实各科室主体责任。一是明确局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二是强化安全管理科室的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责任。三是落实各科室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层层分解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到人到岗。
(二)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隐患排查治理,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和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一项重要手段,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关键防线。针对我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情况,要以各科室隐患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以各科室隐患自查整改为核心,以完善安全隐患监督督办为抓手,建立分级负责、逐级监督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一方面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各科室的主体责任。逐级、逐岗、逐人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另一方面要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对一般安全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重大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员、时限,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尽早消除隐患。
(三)进一步推进水利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要实现安全生产形势长期稳定向好,就要从完善制度入手,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的规范化管理。要进一步完善我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推进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要严格落实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责任,加大应急管理宣传和培训力度,适时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带头用法,落实保障措施,狠抓安全防范各项措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在多个重要场合强调“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这一论断凸显出制度执行的极端重要性。学好用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强化依法治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紧迫要求,必须始终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作为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必须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结合我局中心工作实际,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统筹抗旱保供水和水库蓄水保水工作。今年以来,面对严峻的抗旱保供水形势,我局持续实施“日监控、日会商、日调度”工作机制,精细精准调度三大水库、东江水利枢纽和干流梯级电站,做好新丰江水库死库容动用监管,有效保障东江流域和对港供水安全,特别是2022年元旦、春节及元宵节期间的供水安全。接下来,我局要继续落实“日监控、日会商、日调度”工作机制,精准精细开展流域水量统一调度,调度好使用好每一方水,在保障流域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统筹做好三大水库蓄水保供水工作,为今冬明春供水安全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强化流域河湖统筹协调和常态化监管。要加强对跨区域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的统筹协调,强化会商协调和巡查督办,组织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和流域片集中“清漂”专项行动,助力改善东江流域河湖安全。
三是加强水事综合巡查和推进跨区域水事协调。要加大对东江河道采砂、取用水、水土保持等涉水行为的日常巡查力度,强化跨界河湖联合巡查,针对流域跨市界河段侵占河道、水上洗砂洗泥、偷采河砂等涉水违法行为开展河湖联合巡查,维护东江水事安全。
四是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流域管理工作。要加强门禁管理、严格人员管控、严控会议活动、严格出差管理、落实错峰用餐、落实离粤离惠报告审批制度、加强健康监测管理和物资保障,常态化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持续保持全局干部职工身体健康良好态势,确保疫情防控安全。
五是提升突发应急处置能力。各科室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汛期等因素综合研判,加强安全预警,及时发布提醒信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主要岗位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处置方案,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应急演练,做好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发生事故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科学处置。
总而言之,从宏观角度而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作为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必将成为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秩序的有力法律武器,为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提供强大助力,我们要通过推动全社会学好、守好、用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努力实现“全员遵守安全生产法、党政负责人当好第一责任人”的目标;从微观角度而言,我们要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思想,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尽职尽责,不辱使命,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流域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