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
为佛山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佛山市水利局局长 李永生
水利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佛山市水利局在省水利厅的悉心指导下,分析研判水利安全生产形势,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从提高安全认识、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等三方面着手,筑牢安全生产屏障,为佛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工作使命担当
佛山市位于典型的三角洲河网区,西江和北江及其支流贯穿其中。全市主要河流22条、主干河涌248条、支涌2961条。全市5级及以上堤防103条,总长度约1152公里,穿堤建筑物数量1078处;水闸总数577座、泵站1506座,中小型水库120座。佛山辖区内约90%的生产总值、面积、人口都依靠水利工程保护,在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安全生产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不仅保护了工程管理人员的生命安全,而且避免了国家的经济损失。所以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同时,佛山水利安全生产的基础还未牢固,水利工程数量较多,水利工程补短板仍有欠账,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缺乏科学系统的管理体系,监管手段单一等问题。因此做好新时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坚决把水利安全生产作为政治责任扛在肩上,作为前置条件落到实处,切实采取针对性举措,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上水平,真正履行好职责使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也是水利建设的新一轮高潮期、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持续攻坚期、水利发展方式的深刻转型期。佛山作为大湾区主要节点城市之一,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任务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重要、更加紧迫、也更为艰巨。佛山市水利局班子多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从思想上统一落实新发展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点,全市水利系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践行“十六字”治水方针的基本原则,着重做好“三强化”:
(一)强化水利安全意识教育。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好今年的水利“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南粤行”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的宣传,强化水利行业建设和运行管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现场安全风险防范管理。
(二)强化汛期安全防护工作。“七一”建党纪念日前后,正值主汛期,全市水利系统要抱着高度的政治觉悟,做好特别防护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水利工程管辖范围内的设施正常发挥作用。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市上下深入组织安全生产督导专项检查,开展对全市水利工程风险隐患拉网式的排查工作,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并深入分析发现的典型问题,举一反三、认真研判,落实从根本上消除风险隐患的措施。
二、狠抓工作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我市水利系统以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为抓手,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对内夯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我局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局领导班子与局各科室、局直属单位分别签订《安全和消防责任书》,将安全生产列入年度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落实由领导班子中排名第一位的副局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和细化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将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到内设机构、岗位,切实消除监管盲区。认真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关于水利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佛山市水利局2021年水利监督工作要点》,力求落实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坚持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推动年度监督工作任务的落实。2016年以来,在完成佛山市沙口水利枢纽站、禅城区张槎街道水利所、南海区东风水库管理所、高明区沧江泵站管理处等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水管单位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进全市水管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至2020年底,全市共14个水管单位获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
(二)对外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根据《佛山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形成企业安全发展内生机制”的各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运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主动报告安全风险隐患,完善危险源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加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的落实,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确保全市水利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三、补齐短板弱项,构建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我们要按照上级水利部门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力做好佛山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机械安全管理、脚手架安全管理、防高空坠落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等方面开展市区两级水行政部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85人次,检查在建工程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达152宗次。
二是持续开展防汛安全巡查检查。2020年出动执法人员156人次,开展了涉及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监督、水库防洪调度和汛限水位执行监督、农村饮水安全专项监督、山洪灾害防御暗访调研等方面的各种监督检查专项行动26项次;2021年上半年在多个重点安全防护时段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涉及水利工程16宗次,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
三是持续强化水旱灾害防御措施。我市各级水利部门强化各项灾害防御措施的部署、落实,持续完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加大水旱灾害培训力度,强化值班值守、确保水旱防御信息与三防无缝对接,落实水旱灾害防御物资保障,开展防汛预案编制和推演,强化专业抢险建设,加快推进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信息化建设,确保全市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四是持续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安全管护。结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我市从2011年开始每年对全市所有城乡水厂的供水水质进行监督监测,确保农村供水水质安全达标。近年来,我市全面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经过市、区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所有村级水厂已关停,自然村集中供水率已达100%。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已投入约25亿元进行农村供水设施建设及改造,除高明区个别村以外,禅城、南海、顺德和三水区已实现农村市政供水全覆盖。
生命重于泰山,安全高于一切。佛山市各级水利部门在省水利厅、市安委会的精心指导下,将持续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深化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强化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统筹发展和安全,为佛山市争当全省地级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贡献水利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