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安全责任 强化事故防范
推动深圳水务安全发展
深圳市水务局局长 胡嘉东
回顾深圳水务发展历程,全市水务干部职工勇于担当、主动作为,通过建设东江水源工程、深港联合治理深圳河两大举措,有效地解决了深圳的缺水和洪涝问题,有力地服务了城市的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用4年时间补齐40年的水环境基础设施欠账,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市域消除黑臭水体,交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深圳答卷,治水成效获得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坚持把安全发展放在水务工作的突出位置,以实际行动落实安全责任,防范和化解重大事故隐患,全力推动深圳水务安全稳定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自觉将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上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恪守安全红线底线,压实安全责任。
一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各项职责。
二是要按照《深圳市水务局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规定》《深圳市水务局加强水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若干措施》要求,强化落实“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三是要督促指导水务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培训教育、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四是要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约谈、警示教育、事故通报力度,强化对事故多发区域或安全管理不力部门(单位)督导,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二、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我们前段时间组织开展的全市河道、排洪渠、排水暗涵摸排,共排查暗渠化河道167公里、排洪渠65.16公里、排水暗涵201.27公里、排水管渠18734公里,各部门、单位要立即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在现阶段初步排查结果基础上,进行精细化排查和详细勘察,彻底查清楚辖区内的所有暗渠暗涵的详细资料和运行情况,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挂牌督办,挂账销号,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当前是深圳市防范“龙舟水”的重点时段,且已进入台风季节,汛情与风情叠加,强降雨、强对流等极端天气频发,给水务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严峻挑战。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务必要把防范化解水务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作为一项长期性、艰巨性重点工作,稳步推进风险隐患分级管控体系,筑牢安全防范。
一是要全面深入辨识评估安全风险,清楚掌握风险分布情况,做到“辨识评估一家、录入台账一家”“管控到位一家、调整风险等级一家”,确保所有风险处于可控状态。要根据风险等级和轻重缓急,确定不同的监督检查频次,落实差异化、精准化、动态化监管,坚决防止粗枝大叶、走形式、走过场。
二是要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范水务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按照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督查、整改、验收、销号等全过程进行“闭环管理”,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消除。
三是要加强水务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凡是在建水务工程,无论规模大小,必须按管理权限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现水务工程建设全覆盖纳管。要坚持飞行检查、质量安全评估等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督促指导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防止因管理深度、广度不够,要求不严格、不明确,检查不到位、不全面而造成伤亡事故。
四是要抓好水务设施运行安全管理,通过推进运行管理、操作维护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确保水库大坝、水闸、河道堤防、防洪(潮)排涝、供排水、污水处理等水务设施管理规范、操作规范,保证各类水务设施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况下,人员处于安全作业状态下。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所有、谁负责,谁管护、谁负责”的原则,指导各运行管理单位理清“管什么、怎么管,抓什么、怎么抓”,全面深入开展各类水务设施运行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工程设施运行安全。
五是要充分研判汛期和台风季节可能造成的自然灾害和安全风险,加强对水闸、泵站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加大对内涝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确保泵站水闸等设施正常运行、行洪通道畅通。要加强与气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商联动,强化监测预警预报,科学调度研判,严格落实水务工程巡查和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守值班制度,及时处置各类险情、灾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夯实安全基础,构建长效机制
我们要想实现全市水务行业长治久安,就必须从最基础的环节做起,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筑牢事故防范屏障。
一是要在充分了解掌握各类水务设施运行现状和风险隐患的基础上,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日常防范和源头治理、前端处理,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落地,发挥实效。要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形式,引入安全生产专业机构和人才,不断充实水务安全监管队伍。
二是要坚持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集中研究解决水务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认真汲取各类安全生产事件教训,全力推广安全生产管理的好办法、好经验。
三是要推进水务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按规定将水务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信息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深圳市信用网”和中国人民银行等征信机构,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机制。
四是要加快“智慧水务”(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建设,推动实施“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务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全方位提升水务安全生产监管效能。
五是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逐步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要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日常管理,通过标准引导和达标建设,有力推动全市水务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实现水务安全生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六是要依托“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创新宣教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的平台作用,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宣教格局,在全行业广泛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切实提升广大水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水平。
我们要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推动实现“六水共治”为引领,统筹抓好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经济,努力开创深圳水务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