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江局:赴清远市开展小水电站防汛及安全生产检查

来源:广东省北江流域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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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厅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汛期小水电站安全防范工作,近日,北江局派出检查组对清远市佛冈县、清城区和清新区三县(区)的小水电站开展防汛及安全生产检查。

  检查组严格按照省水利厅检查通知要求,对三县(区)列入重点监管名录的小水电站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检查组通过听取介绍、座谈交流、查核资料、现场检查、实地拍照、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等形式,从安全度汛、安全生产和大坝安全等三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挡水和输水建筑物、电站管理、应急预案、“三个责任人”等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以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管理、电站大坝(水闸)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评估)情况等。

  针对检查发现部分小水电站未设置危险源辨识与风险管控公示牌,作业区未设置警示标志线以及消防设备不足等存在问题,检查组要求有关单位,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二要抓紧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三要加强危险源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构建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强化风险管控措施,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有效防范小水电站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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