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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9月底前完成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任务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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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广东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坚持疫情防控和推进工程建设两手抓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饮水安全任务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水利部门建立任务清单,加紧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建设进度,力争在2020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任务。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省水利厅《关于落实2020年脱贫攻坚饮水安全任务开展挂牌督战整改工作的通知》等工作部署,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建立常态化的农村饮水安全排查机制,全面排查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新发现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好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任务。

  《通知》强调,各地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稳妥推进各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复工工作,为工程建设争取宝贵时间,力争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全省疫情等级为低风险的地区,原则上应全面推进各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复工和新建工程开工等工作。

  《通知》明确,各地要细化时间节点,建立任务清单,加紧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建设进度,力争提前完成2277个省定贫困村集中供水任务,力争在2020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任务。

  《通知》最后要求强化验收考核和建后管护工作,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饮水安全任务。要求各地建成各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后,按《广东省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工作指引》《广东省水利厅实施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工作指引》明确的建设内容和标准,尽快办理工程验收和移交管护手续。落实建后管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水费收缴机制,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严格落实饮水安全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对县级报送的完成情况进行复核,确保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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