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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多措并举打好碧水保卫战

来源: 梅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3-04-27

  多年来,梅州市水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推进生态保护和发展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全面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河湖长体系。成立市委书记任市第一总河长和组长,市长任市总河长和常务副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明确并压实全市河长湖长工作责任,高位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持续加强河湖管理治理,维护梅州河湖生态健康。

  二是落实河湖岸线保护。稳步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全市累计完成6042公里河道及2个湖泊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完成率81.2%,2023年将全面完成全市894条7438公里河湖划界工作;印发实施《梅州市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2035年)》,对接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推动全市重要河道岸线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三是高质量建设水生态工程。立足粤东北重要生态屏障定位,坚持防洪安全与生态保护并重,深入实施水资源保障、水安全提升、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景观与游憩系统构建以及共建生态活力滨水经济带 “5+1”重点任务。坚持因地制宜开展城镇型、乡野型、自然生态型碧道建设,以保护与修复为重点,与沿线山体、林地、农田、村庄、城镇等自然景观风貌协调一致为标准,有效改善水生态、优化水环境、保障水安全,提升沿河两岸土地价值,以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助力地方经济发展。2019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资金约8亿元,完成碧道建设200公里。

  四是落实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印发实施全市12条重要河流生态流量管控实施方案,基本建成全市重要河流生态流量监控设施;全面完成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生态流量监控监测设施安装完成1042宗,退出12宗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电站,有力保障全市河流水体流动及重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助力全市水质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全市16个省级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和优良率达100%,韩江干流与潮州交界赤凤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持续为韩江中下游稳定供应优质水资源。

  五是推进水土流失治理。梅州市以“安全、生态、发展、和谐”为宗旨,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科学规划,兼顾乡村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20年以来,全市累计完成投资7.51亿元,完成了五华县坪田水、梅县区丙村大雅水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等26宗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广东南岭山区韩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治理崩岗331座,整治河长201.57公里,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35平方公里。通过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崩岗治理,有效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同时还培育了当地的产业,得到群众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