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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以“河长制”促进“河长治” 提升河湖管理水平

来源: 汕尾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2-12-23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把治水兴水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头号民生工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河湖长制。在2021年度获得全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优秀等次的基础上,系统谋划“641”水利高质量发展蓝图以及治水兴水大业,全面建设“生命水利”“生活水利”“生产水利”“生态水利”4张水网。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河湖面貌持续大幅改观,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了制度红利和生态优势。

  (一)河长“作表率”,引领河湖大保护。市级河长主动担纲履职,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巡河,牵头督导东溪、螺河等河湖治理,落实好河湖长制。全市各级河长湖长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以决战态势持续攻坚水污染问题和河湖突出问题,在“有名”的基础上,持续发力,提档升级,河湖治理全面见效。“党政领导、河长主导、部门协同、流域统筹、系统治理、齐抓共管”治水兴水大格局加快形成。

  (二)坚持“一盘棋”,切实提升河湖治理水平。今年3月,市总河长颁布总河长令,向全市发出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动员令。“一令引领”全市河湖治理向纵深发展,提前一个月完成水利部交办8宗河湖“碍洪”问题和38宗河湖“四乱”问题整改。因地制宜,推进碧道水经济新业态。依托水系格局和地方特色,结合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打造陆丰金厢银滩、上海外滩、东溪河上英段、大湖段等一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碧道。今年完成碧道建设60公里,超额完成省下达52公里的目标,截至目前累计建成碧道150公里。碧道建设为乡村振兴示范带添“彩”添“财”。

  (三)拧紧“责任阀”,确保河长制有名有责。立足“河”的本体,推动螺河、乌坎河、东溪、八万河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突出“长”的全面,持续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监督无缝衔接,有效推动一批涉河湖生态治理问题解决。彰显“制”的优势,出台市级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严格岸线分区分类管控,合理划分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严格管控开发利用强度和方式。完成500公里集雨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

  (四)打好“组合拳”,攻坚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各级河长带头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以决战态势持续攻坚国考断面水质达标。今年1-11月,汕尾市5个国考断面地表水优良比例为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预计全年能够100%达标,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五)守好“责任田”,协同做好水环境治理。市河(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多措并举、齐抓共管,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3.4%,初步形成《汕尾市入河排污口名录》,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源头减量,加快补齐城镇环保基础设施短板。今年以来,累计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1.5万吨/日,新建污水管网126.826公里,改造老旧管网2.084公里,城市污水处理率超过95%、县城污水处理率超过90%。提前完成省下达水源林4.09万亩建设任务。

  下来,全市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水安全风险防控作为底线,把水资源承载力作为刚性约束上限,把水生态保护作为控制红线,持续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加强纵向统筹调度,推进各级各部门形成治水合力。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理机制。督促各级河湖长当好“领队”,打通治水护水“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河湖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