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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五周年新闻发布会

来源: 珠海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2-08-03

  7月28日上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有能有效,珠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五周年工作情况,市河长办、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相关领导参加发布会。

  会上,市河长办副主任、市水务局总工程师梁杰明通报了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五周年工作进展和工作亮点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并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相关领导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在中央、省的统一部署下,珠海市于2017年6月30日正式印发《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在2017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并于2018年7月10日出台《关于在我市湖泊推行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湖长制。5年来,珠海市全面推动河湖长制落实落地,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等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努力达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总目标,为珠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支撑保障。自2018年全省开展河湖长制工作考核以来,珠海市已连续四年获评优秀等次。

  一是责任体系全面建立。珠海市已全面建立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河湖长组织体系,由市委书记担任市总河长、市长担任市副总河长(兼任西江流域珠海段河长)。全市建立了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河湖长制管理覆盖范围内共计有江河涌渠446条、水库59宗、山塘21座、湖泊11个,设立四级河长共计497名,设置公示牌684块,出台河长会议、巡查、考核、述职、工作规则等制度文件17份,印发水质监测与河湖管护技术指引、河湖长履职标准化管理流程、问题河涌整治成效评估等指导性文件12份,逐步建立健全河湖长制工作机制,规范和推进河湖长履职。2017年以来,全市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湖10万余人次,发现并落实整改问题2.2万多个,有效解决了一大批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

  二是水资源配置持续优化。全市已完成扩建及提标改造水厂4座,新增供水能力47万立方米/日,新建供水管道约1006公里。全市出厂水及管网水水质综合合格率均在99%以上,优于国家标准,农村供水普及率达到100%。珠海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连续六年在省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率先实现三个行政区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要求,成为广东省第一个全部行政区建成节水型社会的地级市。

  三是水安全保障日臻完善。为切实提升防潮治涝能力,珠海市开展了海堤加固达标、病险水闸除险等防潮洪项目建设,全市共计建成外江海堤总长约364公里,含外江水闸176座、泵站171座,围内农村地区水闸169宗,泵站269宗,外江海堤及穿堤水闸、泵站等形成的水利防灾减灾工程体系,成功抵御2017年“天鸽”、2018年“山竹”等台风袭击。

  四是水污染防治成效明显。珠海市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能力28.5万吨/日,新建改建污水管网1580公里,完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57.3万吨/日。17条城市黑臭水体均已消除“黑臭”,实现“长制久清”。珠海市还自加压力推进全市52条问题河涌治理,已完成截污整治48条,4条仍在施工中,水质总体有了大幅度提升,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五是水环境质量趋优向好。珠海市大力开展河湖“五清”“清四乱”专项行动,累计清理漂浮物约11.3万吨,规范整治入河排污口543个,整治“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631宗,河湖管护趋于常态化规范化。前山河石角咀水闸国考断面水质由轻度污染提升至优良水平,2020-2021年连续两年均值达到Ⅲ类地表水标准。全市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由66.7%提高到100%,并保持稳定,全市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连续五年100%达到或优于Ⅲ类。建成123.28公里集生态、安全、文化、景观和休闲功能于一体的优美碧道,高质量打造了天沐河、芒洲湿地、香山湖、三灶湾海堤、黄杨河等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碧道示范项目,滨水空间持续优化,为市民出游出行增添了好去处,实现城市品质新提升。

  下一步,珠海市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围绕“产业第一、交通提升、城市跨越、民生为要”工作总抓手,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美丽幸福河湖需要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主动作为、团结协作、真抓实干,凝心聚力贯彻落实省“851”水利高质量发展蓝图,不断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安全保障,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巩固和优化水生态环境,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努力建设美丽河湖和城乡碧道,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建设人水和谐共生的美丽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