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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河湖长+检察长”开启河湖治理新实践

来源: 湛江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1-11-03

  近年来,湛江以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为抓手,借助司法力量,夯实河湖管理基础工作,形成河湖保护合力,高质量推动湛江河长制工作“有名”又“有实”。

  为充分发挥河长湖长在水资源保护、水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和检察长在法律监督职能中的第一责任人作用,湛江市河长办与市检察院建立协调领导、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日常联络等工作机制,将“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建立落实情况纳入全面推行河长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检察长与河湖长、河湖警长的联动机制,持续推动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无缝衔接,形成河湖保护合力。近日,湛江市“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入选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典型案例。

  按照协作机制要求,湛江市县两级河长办定期将河长制工作情况特别是涉河湖违法问题线索通报检察机关。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且符合提起公益诉讼条件的,直接依法移交市县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对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检察机关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以检察监督倒逼问题整改。

  2020年以来,湛江市县两级河湖长和检察长开展联合巡河199次,发现涉河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42条,立案39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355份,有效地推动了一大批涉河湖生态治理问题的解决。湛江主要河湖水质持续好转,九洲江、排里等国考断面水质显著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