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马河是深莞惠三市跨界河流,其中属于东莞市范围的流域面积约 601平方公里,涉及7个镇。由于流域内工业制造业发达、人口稠密,水污染问题一度非常严重,石马河旗岭断面更是被列为国控重点攻坚断面,水质目标为Ⅴ类。为加快推进石马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压实属地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倒逼水质不达标河流的镇级河长和治水部门加快治理工作,确保石马河旗岭断面稳定达标并实现长治久清,2019年,在石马河市级河长的统筹调度下,东莞市石马河现场指挥部开展了河流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石马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东莞境内 125 条河流的断面水质逐步提升,特别是石马河旗岭国考断面水质2020年基本稳定达到Ⅴ类的考核要求,部分时段甚至达到Ⅳ类,与2019年同期相比,综合污染指数下降53.7%,氨氮指标下降74.8%,总磷指标下降65.5%,水质状况显著改善。
一、协同镇域水质考核指标,建立市域河流生态补偿机制
石马河跨越东莞 7个镇,部分河段左、右岸分属不同镇,且各镇的水质考核断面数量不一样,考核标准的统一是制定生态补偿制度时首先要考虑的问题。为此,东莞市石马河现场指挥部按照市级河长的要求,会同市河长办对周边城市的成功做法进行了认真调研,经与市河长制成员单位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商定以Ⅴ类水质标准作为考核约束性指标并以此制定补偿政策。针对部分水污染治理工程尚未全部完成、部分河涌涉及跨镇断面、各镇监测断面数量不尽相同等问题,石马河现场指挥部联合市河长办与有关镇河长办和镇治水职能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通过优化断面位置设置等措施,最终获得河长和相关河长制成员单位的支持,补偿政策得以顺利制定。2019年11月,经市总河长、石马河市级第一河长主持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讨论,《东莞市石马河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暂定制度》顺利通过会议审查并印发实施,石马河流域在全市率先试行河流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
二、实行“双向补偿”,落实奖优罚劣
根据《东莞市石马河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暂定制度》,水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超标、谁补偿,谁达标、谁受益”的原则,实行“双向补偿”,以石马河主要支流(支涌)断面水质的氨氮、总磷浓度指标作为评定标准,即氨氮≤2.0gm/L,总磷≤0.4gm/L,对属地镇进行奖励或者处罚。东莞市石马河现场指挥部根据每月水质监测情况,对水生态环境补偿情况进行通报,对石马河流域各镇达到或优于Ⅴ类标准的主要支流(支涌)断面,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支付属地镇政府水环境生态奖励金10万元;对水质劣于Ⅴ类主要支流(支涌)断面,则由属地镇政府向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支付水环境生态补偿金1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累计奖励属地镇水生态奖励金2530万元,属地镇累计上缴水生态补偿金3370万元。
三、实行每月通报,倒逼加快治理
东莞市石马河现场指挥部通过每月公布水生态补偿资金数额、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等信息,联合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执行力督导组和市河长办向属地镇总河长、镇级河长办反馈问题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等方式,强力督促流域各镇总河长、镇级河长主动履职,攻坚重点难点问题,对属地镇加快水污染治理工作形成了倒逼机制。据统计,在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实施的第一个月(2019年11月),石马河流域内发放水生态奖励金仅为30万元、而补偿金达到了450万元;到2020年8月,奖励金首次超越补偿金;到2020年12月,奖励金已经上升至300万元、补偿金则下降为140万元。补偿金、奖励金的此消彼长,从另一个角度说明石马河流域内河涌水质开始明显向好,水生态补偿制度实施取得明显成果。
在总结石马河流域试点成功做法的基础上,东莞市已计划将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在全市重点河涌进行推广应用。依据《东莞市 2021年重点河涌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目前已在全市河湖名录确定的669条河涌中选取135 条水质未稳定达标的重点内河涌全面列入首批实施范围,从 2021年4月开始实行“双向补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