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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建立联合巡查执法机制 维护河道良好生态环境

来源: 韶关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0-10-10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韶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十条措施的意见》,提升城区河道管理执法力度,9月底,韶关市河长办牵头组建了城区河道联合执法队伍,通过定期开展城区河道联合巡查执法行动,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河道违法行为,提升依法治水能力,维护良好的河道生态环境。

  城区河道联合执法队伍由市公安、水务、生态环境、住建管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海事、航道、交通等部门执法人员组成,每月由一个部门牵头开展一次城区河道联合巡查执法行动,各部门依据行政执法职权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以及暴力抗法行为,巡查范围包括北江干流市区三江交汇处至北江南水河汇入口,浈江河市区三江交汇处至上游湾头电站大坝,武江河市区三江交汇处至上游溢洲电站大坝。9月23日,市公安局牵头水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海事等部门开展了第一次城区河道联合执法行动,从韶关浈武江海事处码头乘船出发,沿北江干流南下至孟州坝水域,对沿途河道的“四乱”、非法采(运)砂、非法排污、非法捕鱼、非法运输、“三无”船舶等问题进行了重点巡查,并对其中一艘钻探施工作业船进行了登船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处理。

  下一步,城区河道联合执法成员单位将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保持“严管、严控、严查、严罚”高压态势,形成河流管理保护合力,为韶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