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张
留言日期:
2020-08-07
主题:
水库正常蓄水范围的界定
内容:
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库管理及保护范围内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粤水建管(2017)52号)文件规定: “对在河道行洪断面、水库正常蓄水范围内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不得审批同意”。问题如下: 1、请问“水库正常蓄水范围”是如何界定的,有相关文件可参考吗?或是主管部门有相关的红线图供参考? 2、哪些属于水库正常蓄水范围,浅滩滩涂地等是否可以用于光伏建设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8-07
答复时间:
2020-08-11
答复单位:
广东省水利厅
答复内容:

您好!现答复如下:

       1、水库正常蓄水范围指的是正常蓄水位所对应的库面范围,正常蓄水位是水库在正常运用情况下为满足兴利要求在供水期应蓄到的高水位,又称正常高水位。

       2、水库正常蓄水位及以下的范围均属于水库正常蓄水范围。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库管理及保护范围内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粤水建管〔2017〕52号)要求,正常蓄水位以下的浅滩滩涂地原则上不可以用于光伏建设。正常蓄水位以上的浅滩滩涂地属于水库的管理或保护范围,在其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应符合《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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