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留言日期:
2025-07-02
主题:
水利2017定额“其他直接费”
内容:
现在有个水利总价包干结算项目,因施工单位“检验试验费”及“意外伤害保险费”没有发生,需扣除相对应费用,请问水利2017定额“其他直接费(其他)”中的“检验试验费”、“企业管理费(保险费)”中的“意外伤害保险费”计算原则。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7-02
答复时间:
2025-07-07
答复单位:
广东省水利厅
答复内容:

         您好!现就您咨询的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水利编规中的“检验试验费”及“意外伤害保险费”已计入工程单价中,在编制及审批水利工程概(估)算时一般需要按有关计价规定进行计算,不宜另行列项或采用调整相关费率的形式扣除上述费用。在编制施工图预算及以后各阶段(含招标投标等阶段),上述费用的计取办法需由有关建设各方根据工程实际及相关计价规定自行作出相应约定。若相关工程合同文件约定不明确的,由有关各方自行协商确定。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