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水利厅官网

广东省河湖长制工作连续4年 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来源: 厅河长办       发布日期:2022-09-01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其中,广东省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护成效明显,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按照激励规则,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推荐了东莞市作为国务院激励对象。自2018年河湖长制工作列入国务院督查激励范围以来,广东省已经连续4年(2018—2021)获此殊荣,为全国仅有的2个省份之一。

  2021年,广东省全力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河长领治+部门联治+社会共治”成为治水常态,河湖管控措施更加严格有力,污染防治攻坚成效巩固提升,万里碧道建设成为广东水生态文明靓丽名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一、坚持河长领治,推动治水兴水大格局逐步形成。全省各级河长湖长主动担纲履职,深入一线巡查督导,推动一系列河湖问题有效解决。各级河长办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强化部门协同,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到位。省成立五大流域河长办,定期召开流域联席会议,加强流域统筹和区域协调,推动实现上下游、左右岸系统治理和联防联控。

  二、坚持重点攻坚,全面巩固提升水污染防治成效。2021年,全省149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89.9%,创国家实施考核以来最好水平,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优良,省政府确定的“新增1000个以上自然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任务超额完成,持续巩固纳入国家监管平台的527条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完成12条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实现“十四五”水污染防治的良好开局。

  三、坚持常态化监管,持续推动河湖管理“有能”“有效”。“清四乱”“清漂”常态化深入推进,组织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利用卫星遥感影像对省主要河道岸线进行定期监控,推动列入水利部“自查自纠”台账的2728宗“四乱”问题全部整治销号,全省清理水面漂浮物246万吨。

  四、坚持碧道引领,全面提升治水综合效益。坚持治污先行、安全为重、生态优先,以碧道建设牵引推动各地加快补齐水安全水环境短板。截至2021年底,全省累计建成2939公里碧道(其中2021年度建成碧道2075公里),所在河段水质优于Ⅲ类河道长度增加13.4%,水质劣Ⅴ类河道长度减少48%,防洪(潮)标准提升河道长度增加28%,生态岸线占比增加至56%。万里碧道日益成为推动水经济蓬勃发展的生动实践。

  五、坚持共治共管,积极营造全民治水浓厚氛围。群众参与河湖监管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全年省级以上媒体报道河湖长制工作1200余次。全省护河志愿服务队伍增至3300支,护河志愿者注册人数增至74万名,累计服务时数近200万小时。

  我省东莞市近年来全力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继2020年获得全省河湖长制考核优秀后,2021年全面完成641条污染河涌治理,9个国省考断面保持稳定达标,华阳湖、茅洲河入选全国“美丽河湖”典型案例,创新基层河长考核奖惩、水环境生态补偿、河湖保洁日、河湖治理曝光等体制机制,为全省推深做实河湖长制提供了示范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