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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办统筹协调 九部门联动出击

——广东探索水上执法监管新模式

来源: 中国水利报       发布日期:2021-06-11

执法现场 广东省河长办提供


  河道纵横、水网密集,船舶、港口数量较多,存在船舶使用不合格燃油、船上生活垃圾处理不当、船舶含油污水排放、港口垃圾收集及转运设施不足等问题……这是广东水生态环境安全亟需清除的隐患。

  今年3月以来,省河长办组织省海事、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海洋综合执法、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能源等九部门先后开展了两次涉水联合检查执法专项行动,充分发挥部门合力,强化对河道船舶、港口污染源的联合监管,提高执法震慑力,助力污染防治攻坚,营造良好水环境。


  立足一个平台,发挥部门合力

  广东省领导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平台作用,多次指示批示利用河湖长制平台推动水上综合执法。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河长办常务副主任杨鹏飞召集会议,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各有关部门组织精干力量,落实装备物资,按职责分工逐一落实相关事项。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检查水上加油站(点)、油库和码头,广东海事局负责牵头检查运输船舶,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负责牵头检查渔业船舶,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牵头检查港口码头、临时装卸点,广东海事局、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检测样本的后续送检,广东海事局、省水利厅、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负责执法人员工作船舶保障。


  突出两个重点,严查污染隐患

  目前广东省水上交通运输污染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源头监管偏弱。多个部门对船舶污染负有监管职责,但日常监管主要集中在船舶本身及应急处置,而船用燃油等污染源往往由于地区标准不一致、来源分散、渠道不明等原因,执法部门检查、溯源、处罚难度非常大,日常监管较为薄弱。二是岸上污染物处置基础设施薄弱。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处置设施使用率低,接收处置网络和机制有待完善。

  针对这两方面问题,多部门联合执法,强化日常薄弱环节监管。


  紧扣三个环节,依法文明执法

  专项行动在北江干流佛山三水河段、东江干流东莞中堂河段和西江干流肇庆端州河段3个点同时开展执法检查。针对涉及部门多、检查执法环节多、一些部门没有水上执法经验的情况,专项行动抓好抓细组织协调、现场执法和问题处置3个环节。

  广东海事局、省水利厅、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3家单位负责统筹3个地点的专项行动并担任现场总指挥角色。每个行动点分4个行动小组,海事、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海洋综合执法4个部门分别担任组长单位,各自牵头不同的专项检查执法任务,各部门执法人员配合默契、协同有序。

  专项行动强调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各组按执法程序详细记录执法过程,严格取样和留存执法证据。两次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均按照分工,现场移交海事、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跟进处理。


  创新水上执法监管,见行动见成效

  两次专项行动,各相关部门共出动人员310人次,累计检查执法97次,有力打击了影响水环境的违法行为。

  开展专项行动,整合了多部门执法力量,对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震慑。通过实战,强化了涉水部门的协作配合,检验了多部门联合执法能力,锻炼了各部门水上执法队伍。各涉水部门变被动为主动,以问题为导向,共同发力强化水上监管,织密了监管网络。探索在河湖长制平台下建立水上执法监管新模式,发挥了河湖长制的统筹协调作用,成为推动河湖长制进一步“见行动”“见成效”的又一积极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