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东省水利厅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5年工作思路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东省水利厅政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广州市天寿路116号,邮编:510635,电话:020-38356562)。
一、概 述
2014年我厅按照《条例》及国务院、水利部、省政府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14〕26号)要求,紧紧围绕水利部、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锐意进取,不断创新,按照依法公开,及时准确,服务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深化公开内容,规范载体形式,完善工作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依法行政。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不定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执行文件公开属性认定工作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二是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围绕水利重点工作、水利行业管理、群众关切的热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急需了解的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展、水利工程专项检查、防汛抗旱等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三是注重公开质量时效。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时效,做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常规性工作按时公开,进一步加大新闻发布及舆情热点应对工作力度,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利益关切。
(二)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平台作用,紧紧围绕水利工作重点、行业管理、应急管理等内容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突出做好防汛抗旱、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部门预算等群众关心的水利热点信息公开。加强信息资源整合,注重权威性和时效性,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门户网站上公布2014年部门预算、2013年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一是进一步发挥厅长信箱、在线咨询、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在线访谈、专题宣传等网上公共服务系统功能,切实增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二是推进网上办事窗口建设,完善便民利民窗口。按照省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我厅网上办事窗口建设和拓展完善工作,同时开发运用“二维码”技术,开通手机端查询平台,实现一事一码全程跟踪,到2014年底,完成我厅21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整编工作,我厅在省网上办事大厅进驻服务事项共25项(行政许可事项1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8项,公共服务4项),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事深度100%达三级,网上办理率及网上办结率均达到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4年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508条,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987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2000多条(次),内容包括工作动态、防汛抗旱、财政预决算情况、年度工作报告、规范性文件等信息。信息的主动公开有助于社会公众对我厅各项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有效监督。如:2014年5月10至11日,珠三角地区遭受强降雨袭击,多条跨城市界河流水位暴涨,深圳、东莞、珠海局部地区出现严重内涝。5月23日至24日,流溪河出现1964年有水文实测记录以来的最大洪水、超100年一遇,北江干流出现20年一遇大洪水,北江支流潖江出现超50年一遇特大洪水;清远市阳山县太平镇白莲地区因特大暴雨和特殊地形地貌影响,大量积水无法及时排出,形成一个长5公里、宽1.5公里、面积约7平方公里、积水近3200万立方米的“石崆湖”,造成房屋被淹,公路、供水、供电、通讯等一度全部中断。我厅通过主要媒体和厅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公众报道、发布相关信息,共同做好防御工作。
(二)公开形式
1.发挥门户网站的作用。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第一平台作用,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政策法规、人事信息、统计信息、审批目录等栏目公开水利建设、管理等信息;通过快讯、综合要闻、处室动态等栏目公开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等情况;通过水利厅汛情发布系统公开台风、汛情、旱情等信息;通过招投标栏目公开我省河道采砂禁采区、可采区及河道采砂开采权的招投标情况;及时公开全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等水利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重大事件、热点问题。
2.水利公报简报。为及时向群众提供准确、权威的水利基础信息或重大事项信息,我厅编制了《水资源公报》、《水土保持公报》等,定期发布。
3.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介,通过新闻发布、访谈、专题、公告等形式,努力做好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大事项的权威性发布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为方便公众更加清晰了解水利厅的工作安排及推进情况,2014年12月广东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黎明做客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访谈,以“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小河流治理”为主题,向网友们介绍了我省小型病险水库和中小河流的现状,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的建设情况及相关政策措施,并就相关话题与网友进行互动交流,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解答群众的咨询。通过该活动,更广泛地宣传了水利政策法规,解答了群众的疑惑,有力地提升了水利部门形象,进一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1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宗,均按规定及时答复。
2.咨询受理情况。2014年受理网上办事咨询166件次,已全部回复,答复率为100%。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2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1件,其他情形的1件。
2014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12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0件,被依法纠错2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厅没有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费用。
六、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厅将按照国家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我省水利中心工作,完善主动发布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措施,重点围绕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公众高度关注的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等信息的公开工作;梳理、提炼工作进展、政务动态等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根据省关于行政许可审批的有关要求,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取消、下放、合并等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
二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严格在法定时限内、依照法定程序、适用正确的法律依据办理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满足申请人的合法合理需求,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是不断提高公开平台的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强化网站功能,按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质量提升、及时准确的要求,努力扩大信息发布的覆盖面,不断增强信息的实效性。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水利厅窗口建设,积极整合厅各处室和单位的政府信息资源,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