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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时代,保密责任你必须清楚

来源:国家保密局网站 发布日期:20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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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媒体时代,每一个账号都像一个媒体,无数信息、观点在互联网这个浩瀚的大海中汇聚。而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这个浩瀚大海中内容的创造者。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8.02亿人。如此庞大的群体,催生了自媒体的繁荣。这种私人化、平民化的自媒体,以现代化、电子化的手段,时刻传递着规范性及非规范性信息,在目前8亿多网民的经营之下,其焕发出巨大的能量。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自媒体的广泛普及和应用,机关单位广大干部职工一般都注册了自媒体账号,了解社会热点、开展沟通交流、表达个人观点,与之相伴而生的是泄密事件呈上升态势。在这些被泄露的信息中,包括国家秘密,但更多的是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结合自媒体交互强、传播快的特点,这些信息一旦泄露,造成的危害十分巨大,不但危及国家安全和利益,还给机关单位工作开展带来被动,同样给保密管理带来挑战。

  从表面看,个人形形色色,代表着个人的自媒体必然良莠不齐。从实质看,由于自媒体不同于由专业媒体机构主导的信息传播,它是由普通大众主导的信息传播活动,每个人都掌握着说话、表达的权力,当媒介的主人,发布信息没有程序、审核的限制,门槛比较低,严肃性、严谨性以及逻辑上就不像专业媒体管控得那么严格。例如,据有关媒体报道,有军事爱好者随手拍摄涉密军事设施、武器装备并随手发到自媒体,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有的个别军事类自媒体沦为泄密号、谣言号。

  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保密责任在身,代表自媒体的每个人,都不能为了片面地追求吸引眼球而泄密,否则,违法必究的法律责任无可避免。另外,通过自媒体泄露的高价值信息,有的是涉密信息,但更多的是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这些信息绝大多数都是由于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保密意识淡薄,或通过不正确的方式传递而泄露,或出于炫耀心理,为了表现自己知道得多而把“劲爆、独家”消息发布到自媒体上,赚了“点赞”却失去底线。

  “自媒体”是信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从保密管理角度来讲,如何趋利避害,合理利用这一新兴交流平台发挥积极作用,是必须认真思考和积极应对的一个现实课题。自媒体平台方面,要加强对自媒体的监管,主动过滤有关高价值信息,杜绝泄露涉密信息。但这还远远不够。说到底,一方面,要回归到国家安全保密意识的养成上,另一方面要规范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的保密管理。近几年,国家一直不遗余力地加强对公民国家安全保密意识的培养,规范科学的宣传教育体制机制正在逐渐完善,但这需要一个过程,整体公民的国家安全保密意识仍有待加强,尤其是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懂保密、知底线的规矩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玩转”自媒体要时刻绷紧保密弦。对于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的管理,当务之急还是要及时弥补空白点,建立健全规范的保密管理制度体系,这包括确定工作秘密、敏感信息的抓总主管单位或指导单位,划定合理的工作秘密、敏感信息范围,并规定其产生、传递到销毁的运转各环节的保密措施以及泄露的法律责任等,为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的保密管理加上一道可靠的“安全阀”。


  (原载于《保密工作》杂志201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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